國務院新聞辦公室9日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
行動計劃共分導言,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環境權利,特定群體權益保障,人權教育和研究,參與全球人權治理,實施、監督和評估8個部分。
行動計劃指出,認真踐行國際承諾,深度參與國際人權事務,推動完善全球人權治理體系,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開展建設性人權對話與合作
繼續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國際人權交流與合作,促進相互理解,增進人權共識。
——積極拓展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交流與合作。繼續與人權理事會特別機制開展合作,認真答復特別機制來函。根據接待能力,邀請有關特別機制訪華。繼續推薦中國專家競聘特別機制。
——穩步推進人權對話與交流。繼續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礎上與有關國家開展人權對話,增進了解,相互借鑒。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和集團人權磋商與合作,向有需要的發展中國家提供人權技術援助。繼續舉辦“南南人權論壇”,參與亞歐非正式人權研討會等區域、次區域人權交流活動。在求同存異、相互尊重、互學互鑒的基礎上與各國政黨就人權議題開展交流。
——鼓勵和支持國內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國際人權交流合作。繼續舉辦北京人權論壇、中歐人權研討會、中美司法與人權研討會、中德人權研討會等國際會議。
為全球人權事業作出中國貢獻
倡導和平、發展、公平、正義、民主、自由的全人類共同價值,促進全球人權治理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全面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繼續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納入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全面推進國內落實工作。繼續分享落實經驗,深化務實合作。幫助其他發展中國家做好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落實工作,為保護和促進發展權作出更大貢獻。
——積極參與國際人權規則制定和議程設置。完善全球人權治理,推動構建公平正義、合理有效的國際人權體系,為國際人權事業發展貢獻中國智慧和方案。
——繼續幫助發展中國家提升發展能力。提供發展援助,開展人道主義援助,以合作促發展,以發展促人權,在維護世界和平與發展、保護促進發展權等方面作出貢獻。加大對非洲國家特別是非洲最不發達國家援助力度,深化南南合作,減少貧困、改善民生、促進共同發展。
——構建人類衛生健康命運共同體。積極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支持世衛組織在全球抗疫合作中發揮應有作用。加強“一帶一路”衛生(含中醫藥)合作,共建“健康絲綢之路”。積極落實“中非公共衛生合作計劃”,共同應對重大突發性疾病挑戰,支持非洲公共衛生防控和救治體系建設。建立30個中非對口醫院合作機制,加快建設非洲疾控中心總部,助力非洲提升疾病防控能力。
——促進全球供應鏈中的負責任商業行為。促進工商業在對外經貿合作、投資中,遵循《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實施人權盡責,履行尊重和促進人權的社會責任。建設性參與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條約談判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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