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晚,由西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中心與國際法學院共同主辦的“公法與人權”講壇第十一期、“人權、國際法與國際政治”專題之一在線上舉行。吉林大學法學院院長、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何志鵬教授做了題為《國際法中人權的“名”與“實”》的講座,人權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常安教授主持。人權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錢錦宇教授、國際法學院副院長張光教授、廈門大學魏磊杰副教授、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講師、人權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哈冠群博士、國際法學院講師、人權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宋瑞琛博士與談。
何志鵬教授首先從國際法的視角介紹了國際法中人權的內涵,以及名實相符與名實不符的人權行動的特點,并闡述了國際法的結構變遷即從一元價值和二元價值的變化,這種變化是導致名實相符和名實不符人權行動的根本原因。其次,何志鵬教授結合實踐分析了二元價值架構下國家會做出不同的選擇:純粹的理想主義、純粹的現實主義、現實主義為主的混合方式、理想主義為主的混合方式。最后強調了可以從現實主義路向與理想主義路向、多邊與單邊層面去應對名實不符的人權行動。
與談環節,錢錦宇教授表示,人權斗爭表明中美斗爭呈現出一種意識形態斗爭的特點,美國在西方中心主義下將人權作為一種斗爭的工具,中國人權實踐是名實相符的人權行動,對促進國際人權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張光教授表示,一方面應該揭露美國名實不符人權行動的虛偽性,另一方面應該加大宣傳我國名實相符的人權行動,如中國維和行動對維護世界和平、中國對全球糧食安全的貢獻都是一種促進和發展人權的表現。魏磊杰副教授對人權話語的國際政治功能進行了闡述,認為在歷史上人權被西方國家作為顛覆和干涉工具,應該從本質上而僅非形態上去揭示西方國家的人權話語霸權,中國也應在人權話語體系中積極塑造自己的人權觀。哈冠群博士認為,一方面國際社會中對人權標準的認識具有共同性,同時也應該注意到各國國情不同,人權實踐也有特殊性,這是認識人權問題的一個前提。美國在人權問題上具有雙重標準,其本質是以“美國標準”去評價他國人權。宋瑞琛博士認為,美國利用國內法對其他國家實行單邊人權制裁的目的并非是保護和發展人權,其本質是實現戰略需求等目標。這種單邊人權制裁在國際法上缺乏依據,也對貿易和投資產生了影響,是其他國家將來面臨的巨大挑戰。
常安教授在總結中表示,國際人權的“名”意味著話語和敘事,“實”意味著實踐和實效。中國在人權實踐中做出了大量工作,今后在人權敘事方面中國也可不斷提升,在世界人權話語敘事中探索更多可能性。最后常安教授還闡述了在“公法與人權”中設置該專題的意義:本專題旨在促進人權理論研究和人權教育的深化、法學與國際政治、世界史等學科的跨學科互動、基地之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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